综治工作中心工作制度
某某镇综治维稳中心工作制度
1、工作例会制度。
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由主任或副主任传达学习上级精神,通报工作情况,研究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对策措施,部署工作任务。加强对中心工作人员思想作风、纪律教育,强化业务知识学习,全面提高驾驭工作、处理疑难问题的能力。
2、信息报告制度。
对辖区内发生的不稳定因素、重大矛盾纠纷、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苗头,以及重大治安、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事故和邪教类信息,及时向党委、政府和上级组织报告。
3、工作台帐制度。
认真按照有关台帐工作要求开展工作,收集、整理涉及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各种资料和数据,及时进行归类,装订成册,妥善保存。对要求上报的数据,按照统一格式上报。
4、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每半月组织一次矛盾纠纷排查,特殊敏感时期组织专题排查,认真分析研判,及时上报党委、政府和上级组织。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分类调处。对重大矛盾纠纷,由综治工作中心牵头,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调处。
7、检查指导制度。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对辖区内的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考评;对阶段性重大活动和工作,在工作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考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推进工作水平整体提高。中心的运行情况要进行月总结、季指导,对中心成员单位参与工作绩效进行半年初评、年终总评,并作为评选综治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依据。
8、首问责任制。
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和做好来信来电登记工作,仔细听取来访人员的情况反映,认真解答各种疑问,及时受理调处事宜。
9、督查督办制。
对因调处不当等原因造成矛盾激化的,以及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及时上报中心主任或副主任签批“督查督办”通知单,限期予以改正。
六、联动联调制度
需要两个以上部门或村组联合调处的突发性群体事件和一些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由包案领导牵头组织有关成员单位,整合工作资源,联手制定调处方案,及时就地化解。对本级难以调处的矛盾纠纷及时向上一级报送,发现超越自己职责范围难以调处的矛盾纠纷,应作好记录,报送有关部门。
一、领导干部接访制度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听取群众意见,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要求,及时化解容易引发矛盾的各种因素。领导干部接访原则上每月两次以上,以月制定具体的接访时间安排
表,由镇副科级领导干部轮流接待,每天保证有一名领导干部面对面接待群众来访。
综治维稳中心工作职责
综治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协助党委、政府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辖区部门、单位的广大群众开展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平安创建工作。具体承担以下任务: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总体部署,认真分析形势,及时报告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2、组织开展社会不安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统一受理、调解、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协调处置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
3、积极参与配合专项斗争,组织排查、协调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
4、指导、督促本辖区社会治安防控措施的落实,组织做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归正人员安置帮教、铁路护路联防、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和反邪教等工作;
5、组织指导辖区内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
6、组织开展法制、综治、平安建设等宣传活动,做好基层综治干部和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等工作;
7、督促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兑现考核奖惩措施;
8、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综治办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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