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正强被拘留一事的异议和检举书(送盘县公安局、盘县检察院
关于高正强被刑事拘留一事的
异议及检举书
有关领导:
我们是高正强的近亲属,高正强于今年3月26日因土地纠纷被盘县公安局刑侦队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为由予以刑事拘留。公安机关的此种行为完全属于滥用公权力为虎作伥、非法干涉民事关系、为违法犯罪势力撑保护伞、严重侵犯公民基本人身自由权。因高正强被羁押,无人身自由。现我们就此事提出以下异议和检举,请予重视。
一、基本事实经过
被刑事拘留者高正强,男,汉族,1963年2月24日出生,务农,住贵州省盘县英武乡大寨村。
今年初,“贵州华能佳源煤业有限公司英武乡捷吉煤矿”(以下简称“捷吉煤矿”)在我村未经任何用地征地审批程序,强行征占我村村民土地,严重损害农民利益,引起了众多村民不满。因英武乡政府在实施土地丈量及补偿费计算时对被征地农民高正强的土地处理不清楚且存在明显错误,高正强曾多次反映此问题,乡政府及有关部门均未予处理。
2月28日,在纠纷未解决的情况下,捷吉煤矿强行对高正强的土地进行挖掘施工,高正强为维护自己的权益,把挖机的钥匙拿了,口头要求施工人员不要挖他的土地。捷吉煤矿的周老板当时问高正强有什么要求,高提出:一是土地账目不清,要搞清楚,二是要看一看土地征收协议,三是要看一看煤矿征地有没有批文。当时周老板满口答应,高正强便
1
归还了挖机钥匙。
3月2日,高正强给“周老板”打电话,周在电话里的态度完全变了,他说:“你不要打我电话,否则我对你不客气”,随即把手机关了。高正强又找到英武乡政法委书记陈伟,要求核实土地面积及赔偿金额,高让他去找土地测量人员支太安,找到支太安后,支太安说不关他事,遂无果而返。
3月19日,捷吉煤矿开动铲车再次对高正强的土地强行挖掘,高正强便去工地,要求开铲车的交出钥匙,停止施工,施工方仍强行施工,双方便发生争执。发生此事后,英武乡派出所出面调查无果。
2011年3月26日,英武乡派出所通知高正强到大寨村村委会办公室处理纠纷,将高正强骗到办公室,随即盘县刑警大队警察押走高正强,将其关押在看守所。
二、高正强的行为属于农民自我维权、行使公民监督权和民事自力救济的光荣行为,绝不能以所谓违法犯罪论
具体理由如下:
(未完,全文共3346字,当前显示92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