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医保局脱贫攻坚工作总结范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脱贫攻坚工作部署,按照全市脱贫攻坚任务要求,医疗保障局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现将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医保扶贫工作运行情况
(一)提高精准扶贫人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
2019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50元,比上年提高15元,实行倾斜性支付政策,将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调整为3千元,报销比例在原支付比例基础上提高5%,最高支付额为30万元,进一步减轻贫困人口个人医疗费用负担,切实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受益水平。
(二)制定大病兜底补偿政策和一事一议救助办法
贫困患者在县域内医院住院享受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报销服务,在统筹推进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道防线基础上,设立大病兜底第四道防线。根据《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及在省、州关于落实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提出的不得超标准简单搞自付封顶或零自付的整改要求,出台《市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将大病兜底新农合住院补偿比例调整为90%,慢病门诊调整为80%。对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大病兜底报销补偿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额度仍然较高、确实无力承担的特殊贫困患者,采取个人申报与政府主动救助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一事一议办法设立第五道防线予以救助解决。
(三)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情况
重新核对未参合贫困人口信息。要求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各乡镇扶贫工作人员协助完成此项工作。经过近一个月的逐户、逐人排查,对所有未参合贫困人口在乡、去向情况已核实清楚无误,同时将相关证明材料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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