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财政分权对区域资本流动的影响
探究财政分权对区域资本流动的影响
一、引言
资本流动是提高资本配置效率、促进经济增长的前提和基础。因此,提高资本流动性是政策制定者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也是学界广泛关注的问题。理论上讲,资本在一国内部的流动是充分无成本的,但现实中,由于种种原因,资本的流动总是受到一定限制。一些研究发现,中国区域资本的流动程度并不高。哪些因素影响中国区域资本流动。一些研究认为,中国地方政府对资本的干预和错误配置阻碍了中国区域资本流动,这种体制性原因引起的资本流动性减弱长期不利于提高资本配置效率,减少政府干预可以促进地区资本净流入(胡凯、吴清,20xx)。也有一些研究发现,区域资本流动、投资收益和区域市场潜力有关,资本会流向投资收益高和市场潜力大的地区,提高市场潜力和投资收益有利于吸引资本流入。
以上文献为理解中国区域资本流动提供了宝贵经验。但值得注意的是,经过30多年的改革探索,尽管中国已经初步实现了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决策分散化和投资方式多样化,但地方政府在现行的投融资体制中仍发挥着很大的作用,其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地方政府具有一定的行政审批权限,可以利用其来干预和影响本地经济主体的投资行为,而不会顾及这种行为对其他地区的影响。二是由于银行的行政区属性,在投资资金来源由过去主要依靠财政变为主要依靠银行的情况下,地方政府仍可以通过银行对的投融资活动施加影响,银行不得不办理地方政府要求安排的各种投融资项目。因此,区域资本流动问题实际上和地方政府的行为有关。从新政治经济学的角度来看,这可能是因为某些制度设计使得地方政府行为不利于区域资本流动,以往的研究尽管关注了政府干预对区域资本流动的影响,但很少有文献分析政府干预背后的深层次原因。以财政分权和政治集权为主要特征的分权化改革一般被认为是推动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根本原因之一,这也是影响政府行为的重要制度因素。笔者将从财政分权的角度分析中国区域资本流动问题,并深入剖析其在财政分权制度设计上更深层次的根源。
二、理论分析框架
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实行高度集中的统收统支的财政管理体制,地方政府的自主性空间非常有限,为改变计划经济时代的诸多弊端,中央政府在20世
纪70年代、80年代和90年代分别实行了放权让利、财政包干以及分税制的经济改革。这些改革,特别是1994年以支出责任维持不变而收入权力向上集中为主要特征的分税制改革,改变了中央和地方财政资源的配置关系,对地方政府行为产生了新的约束和激励,对区域资本流动产生了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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