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大整治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目标,以“明责任、强监管、治隐患、防风险”为主线,突出治理“安全生产责任落得不实、监管工作存在盲区漏点、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等问题,坚持责任明晰、标本兼治、统筹推进,全面推动层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民政系统安全稳定发展提供保障。
二、任务目标
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等对安全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坚持全面治标与源头治本相结合,坚持重点整治与系统整治相结合,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整治机制相结合,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三、整治范围
局机关相关科室、所属事业单位,各养老机构。
四、工作重点
(一)机关层面
1.压实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要求,落实《部门安全生产主要责任清单》,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行业(领域)发展规划;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严格对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管,督促本行业(领城)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整改事故隐患;扎实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等。
2.严格监管执法。重点是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格落实关闭取缔等执法措施。
3.强化安全防范。对重要部位和重大风险点,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该关停的坚决关停,该整改的坚决整改,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确保风险可控,隐患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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