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创新服务探索
一、前言
粤港澳大湾区的农村地处沿海发达地区,是中国农村工业化最早也最富庶的农村地区。区别于传统内地的农村,大湾区县市、村镇利用集体土地招商,形成了“三来一补”企业的加工基地,吸引了大量加工制造业涌入,成为“世界工厂”。本文针对粤港澳大湾区特有的农村集体经济进行研究,分析了农村居民的收入及需求,从而探索创新金融服务模式,促进农村金融发展,改善居民生活质量。
二、村集体和农村居民收入情况
大湾区有其地理优势和明显的区域特征,区域内的农村采用工业化模式,其主要收入来源是村集体将土地出租给外来资本,以此获得土地租金收入或物业收入。具体包括两大部分:一部分是集体土地的租金收入,或土地上修建物业的物业收入;另一部分来自于村集体自主创办的村办企业经济实体。因此,村办产业经营、物业及土地租赁成为湾区村集体经济体的主要收入来源。这部分收入属于村集体,一般以分红的形式分配给村集体成员,村民通常每年分红金额少则2万元,高的每人达10万元。除了分红收入外,当地村民还可以靠出租住房给外来务工人员获得租金收入,加上自身经营收入来源,生活相当富裕,有些村民的生活水准甚至已远远超过城市居民。部分城中村被改组为集体所有制的商贸公司,人口就地消化,就业就地解决,土地产权性质不变,仍归集体所有。对需要占用的土地,采用土地入股或出租的方式,保证当地村民年年有收入。单在广州,类似的城中村就不少于100个。同时,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发展,活期和定期储蓄已不再是农村居民管理收入的唯一选择,农村居民的财富管理意识被逐渐培养,从储蓄型单一偏好向多元产品配置转化。此外,大湾区内城市和乡村相融合,形成城乡一体化地带,“城中村”是特别普遍的现象。大量富裕的“城中村”,就像是城市中流动人口的“珊瑚礁”由原村民和外来移民共同创造了一个适合流动性移民临时生活和工作的社会生态环境。针对此现象,《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指出,要全面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和水平,因地制宜推进城市更新,改造城中村、合并小型村,加强配套设施建设,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三、农村居民消费能力情况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到2035年,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2050年,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根据《2017年广东省统计年鉴》,2013年至2016年,农村消费平均增速9%,比城市高出3.1%。但农村消费者平均月消费支出仅为2177.2元,消费不足是阻碍农村居民生活水平提升和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
(一)农村居民保障日益完善促进农村消费。伴随着农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教育投资基金等的兴起与完善,农村居民在人身安全、子女教育、未来养老等方面得到的保障日益完备,可以不必对日后不可预见的支出过度担忧,安心将部分储蓄用于当期消费,实现效用最大化。
(二)农村信贷引导农村居民消费预期。农村信贷可极大地减缓居民暂时性收入不足引发的谨慎消费和滞后消费。一方面,农村信贷使得村民的消费不再局限于当期收入,促使传统的消费观念发生转变;另一方面,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与完善有助于农村居民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避免不当消费引发的经济伪繁荣,从而实现以金融促消费、以消费为经济提速的良性循环。因此,引导消费预期也是提振农村经济的重要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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