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探讨
摘要。我国已初步建构了以居家基础、社区依托、机构补充、医养结合的新型养老服务体系,但农村养老服务存在供给不足、资金短缺等问题。必须推进规划引领,整合服务资源;政策支持,吸引社会参与;质量建设,创新服务模式;能力提升,深化医养结合。
关键词:老龄化;农村养老;服务水平“
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和社会环境”是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出的要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当下各级政府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本文力图以福建省三明市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实践探索为例,探讨进一步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的思路。
一、农村养老服务面临的主要问题
老龄化问题是当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要问题。以福建省三明市为例,截至2018年12月,三明市60岁以上老人有48.32万人,占本市户籍人口16.7%,高全省平均数2.1%。全市农村老年人31.59万人,占全市老年人的70.7%,老龄化城乡倒置格局形成。而从城乡养老服务发展情况看,农村养老服务发展水平与城市相较整体较为滞后,特别是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薄弱,农村养老服务能力亟待加强。近年来,全国许多地方都在积极探索提升农村养老服务,取得不少成效。以三明市为例,2018年三明市被列入第三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市,宁化、建宁、泰宁3县被列入市政府“全国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齐养老事业短板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名单。在实践中,基础平台得以不断夯实。全市共建成乡镇敬老院115所、农村幸福院520所,基本实现乡镇全覆盖的目标任务,新增养老床位近6000张,为更好地保障农村特困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发挥了积极作用,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提高至15.1%,乡镇敬老院床位使用率提高至54.6%。全市建成农村幸福院、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各类养老服务设施1089余处,覆盖近60%的建制村。养老补贴制度日渐健全。实现80周岁以上高龄补贴全覆盖;8家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落地,负责承接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每人每月线上信息服务20元、线下实体援助服务50元);大田、清流、宁化等7个县对低保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完全失能老年人,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标准,以老年人服务券方式发放护理补贴。截至2019年7月,全市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人均标准分别达20066元/年、12736元/年。通过财政投入、以奖代补、乡镇(街办)自筹等办法初步形成多元投入格局。形成一些典型经验,如,大田县“山区养老服务110模式”,被国家发改委、民政部评为全国养老服务典型案例;沙县在全省率先将公建民营“触角”延伸至乡镇敬老院,探索连锁化运营模式,在福建省相关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宁化县首创“四化”农村互助养老模式,被福建省民政厅转发推广;明溪县沙溪乡梓口坊村幸福院机构与居家、养老与医疗、村财与自费“三结合”做法,在全市独树一帜;建宁县建成福建省首家县级社区长者食堂,等等。三明市在探索提升农村养老服务的进程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的来看仍处于不断探索的初级发展阶段,面临许多问题亟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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