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局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各级关于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制定人社领域2018-2020年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脱贫攻坚战略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扶贫攻坚总体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聚焦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检查,狠抓责任落实,以较真促认真,以碰硬求过硬,全面提升脱贫攻坚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目标任务
按照“脱贫不脱政策、摘帽不摘政策”的原则,全面巩固提升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精准扶贫成效,确保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农村贫困人口100%帮扶就业;有创业能力和创业意向的农村贫困人口100%帮扶创业;有就业能力和培训意愿的农村贫困人口100%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农村贫困人口100%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努力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障水平。
三、工作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持续推进就业扶贫行动。
1.加大扶贫公益岗位兜底力度。在确保现有扶贫公益岗位保有量的前提下,根据市任务指标要求,积极拓宽扶贫公益岗位开发渠道,充分发挥扶贫公益岗位托底安置功能。力争到2020年岗位保有量不低于470个,上岗率不低于80%。
2.鼓励开发扶贫就业项目。鼓励引导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创业带头人开发建设扶贫就业项目,吸纳更多贫困人口就近就地就业。每年开发扶贫就业项目5个以上,力争到2020年项目保有量不低于10个。
3.开展精细化就业帮扶。组织开展多形式的“送岗进村”“送岗入户”结对帮扶活动,对有劳动能力、有就业需求的农村贫困人口,实施一对一、个性化精准帮扶,每人至少提供就业岗位3次以上。在贫困人口集中的镇街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送岗下乡”“招聘大篷车”等扶贫专场招聘活动。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二)持续推进创业扶贫行动。
4.落实创业扶持政策。积极对接有创业意向的农村贫困人口,开展创业扶持政策宣讲活动,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及时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等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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