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信息社会责任素养探讨
信息社会责任的内涵
基于《课标》对学科核心素养的描述,对信息社会责任的内涵,我们可以从信息社会责任意识、信息社会责任能力、信息社会责任行为、信息社会责任制度、信息社会责任文化几方面来理解。信息社会责任意识即了解信息社会责任是什么,能自觉履行个人数字活动中的职责,并把责任转化到行动中去的心理特征;信息社会责任能力即在履行责任过程中需要具备的技能或达到的效率;信息社会责任行为即受思想支配而表现的外在行动;信息社会责任制度是要求群体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信息社会责任文化即信息社会成员以责任为核心价值观。以上几方面的有机统一,共同构成个体在文化修养、道德规范和行为自律等方面应尽的责任,即“信息社会责任”素养。除了学科核心素养的描述之外,其他内容标准、学业要求与学业质量水平部分都有对信息社会责任的具体描述。基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信息社会责任意识主要包括:①预判信息安全风险;②对信息系统的优缺点有批判性认识;③认识到信息法律法规与伦理道德对信息社会的调节作用;④尊重知识产权意识。信息社会责任能力特别强调:①数据及信息系统安全的技术方法及操作;②计算机病毒防治;③个人信息安全。信息社会责任行为主要强调:①理解虚拟与现实社会的身份差别;②在交往中维护个人与他人的合法权益。信息社会责任制度主要包括:①信息法律法规;②伦理道德准则。信息社会责任文化强调:①技术发展给社会带来的环境、人文问题;②对待技术快速发展的积极态度。
信息社会责任素养的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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