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制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各位领导、
同志们:
首先非常感谢省人大、省政协、省法制办长期以来对我省旅游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今天,省旅游局第一次召开全省旅游法制工作会议,主要有二项内容,一是为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颁发“河南省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员”聘书和证件;二是专题研究、安排全省有关旅游法制工作。下面,我重点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员”相关工作情况。
一、为什么要选聘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员
全球金融危机之后,我国旅游业发展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历史阶段,发展战略从大力发展入境旅游转向大力发展国内旅游,增长模式从需求拉动转向供给与需求双轮驱动,发展方式从数量规模型转向质量效益型。在新的发展形势下,不断改进和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成为旅游发展的客观需要,高度重视质量及相关因素成为这个阶段的鲜明特征。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进一步提出要“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如何打造“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提升服务质量就是关键。所以,与以往不同的是,国发〔〕41号文件特别强调了旅游服务质量目标,即到2015年,我国旅游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力争到2020年我国旅游产业规模、质量、效益基本达到世界旅游强国水平。国家旅游局非常重视做好服务质量工作,发布《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纲要(-2015)》,并把确定为“全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要求各地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手段,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对于河南旅游业发展来说,旅游服务质量是影响游客口碑、品牌声誉、市场吸引、目的地形象的重要因素,关系到我省旅游业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全面提升,是在全国激烈的旅游业竞争中积累发展优势的重要途径。我省周边省份陕西、河北、山东旅游业快速发展,竞争势头强劲,我们要增加紧迫感、责任感,不向前赶就会落后。今年全省旅游工作会议提出,把旅游质量提升作为全省旅游工作的重点,连抓三年,抓住不放,切实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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