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行政公文写作技巧
公文。公文主文结构,是指除了公文格式(外部组织形式即文头、主文和文尾及其各项设置)之外的公文核心部分。这一部分的写作,是公文写作的难点。
一、标题
1.规范式:三部分,即:发文机关+事由+文种
――用于重要、庄重的公务
2.灵活式
a二部分:一是发文机关+文种
(以上标题下可加时间)
二是事由+文种
三是转发+始发机关及原通知标题
b一部分:只有文种
――常是不大重要的公务,带周知性
★带发文机关的标题下面如写发文时间,则须用括号,公务须是重大的、庄重的。文后不写落款及时间。
二、正文
1.主送机关(面向机关全体人员或者社会群体的,公务是周知的、重大的,常常不写;注意工作实际中组织关系)
2.正文
a.原由:一是依据:
#情况:叙述时间、单位、地点、人物和事件等;常用目前…类时间状语;简介人物及事迹
#文件:常用根据…;往往是一句话
#意义:议论:常用是…
#作用:常用将使…
二是目的:常用为…
原由部分可省略,或只省略依据、目的之一。
b事项:(内容多而重要的分条列项即列出层义,或用小标题或用句子表达)
1.并列式。常见。一般写的是公务的横向的、静态的情况。各部分相互之间无紧密联系,独立性强,但共同为说明主旨服务。能够省略某一部分。这种方法的好处是概括面广,条理性强。
并列式内容之间的序码可用数字式,也可用分段式;段中并列的内容可用数字、分号(;),也可用句子并列式。
要求重轻有序。重要的放在前边,依次类推。
2.递进式。一般写的是公务的纵向的动态的过程或者事理。各部分层层递进,每一部分也不可缺少,前后顺序也不能颠倒。这种方法的好处是逻辑严密,能说明问题。
在一篇公文中,两种方法可以互相交叉,即以一种方法为主,在某一部分即某一层次中用另一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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