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研究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研究
——昭阳区法院监察室李兴芬廉政风险是指党员干部在执行公务和日常生活中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是借鉴金融和保险业比较成熟的现代管理科学理念,将现代管理科学中的风险管理理论和质量管理方法应用于反腐倡廉工作实际而形成的预防腐败工作新机制。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强调,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形成有效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近年来,全国各地兴起了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热潮。笔者拟对此问题谈点浅见。
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是新形势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必然要求,是党员干部健康成长的迫切需要,也是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责任。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权力运行特点,加强风险分析、风险监控和管理,通过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强化权力制约、及时提醒教育、完善考核、加强责任追究等一系列措施,实现预防在先,关口前移,是一种有效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
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预防腐败的新途径新方法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在反腐倡廉建设面临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背景下,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破解工作难题、完善工作机制,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出来的预防腐败的新途径、新方法。
1.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落实反腐倡廉“三个更加注重”要求、拓展预防腐败工作领域的有效措施。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我们党必须抓好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党的十七大指出:“要在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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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十七大后,党中央又多次强调反腐败工作“三个更加注重”的要求。“三个更加注重”本质,就是超前化解权力运行过程中各类易发生腐败的风险,使腐败行为不发生或者少发生。当前,由于我国正处在经济社会转轨过程中,管理体制、监督机制还不完善,行政行为、企业行为和市场行为还不能做到严密规范和有效约束,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健全需要一个过程,这些因素使许多易发生腐败的风险存在于一些领域和部门,存在于制度机制中。对这些风险如果不进行及时有效的防范,就会发展成为腐败事实。在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的情况下,只有坚持预防在先,防患于未然,大力推进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才能减少和控制诱发腐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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