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实施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全县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认真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问题整改,坚持不懈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民政领域脱贫攻坚任务。
一、继续强化脱贫攻坚学习培训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跟进学习中央、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践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初心和使命,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2.加强业务培训。对全县8个镇及所有村(居)从事社会救助的工作人员,2020年继续开展民政兜底脱贫培训,通过培训切实提升基层民政脱贫攻坚工作能力。
二、工作重点
(一)实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行动
3.深入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的政策有效衔接。加强与扶贫部门的动态协调,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因病因残因灾等新增贫困人口纳入救助范围。配合扶贫等相关部门,全面比对、摸排收入不稳定、持续增收能力较弱、返贫风险较高的已脱贫人口以及建档立卡边缘人口,掌握未纳入救助范围的人员情况,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救助。巩固兜底保障脱贫成果,在核算低保家庭收入时按规定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后给予12个月的渐退期。
4.深化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聚焦标本兼治,进一步优化政策、完善制度机制,不断巩固深化专项治理成果。持续推进低保专项治理,重点聚焦“脱保”“漏保”“落实政策一刀切”等问题,深入开展清理排查,实现应保尽保。严肃查处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等为题,坚决纠正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聚焦侵害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畅通和拓宽群众信访举报渠道,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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