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19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政办秘〔2019〕43号)精神,现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生活垃圾“四分类”的指导原则,逐步在全县公共交通场所实行垃圾分类,努力做到应分尽分、应收尽收,实现“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的规范分类和回收,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综合效益。
二、实施范围
局机关大楼、客运中心及西站。
三、责任主体
局机关集中办公区及交通大楼局公共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由局机关统一组织实施,公路所、运管所集中办公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由各单位自行负责。客运中心及西站由客运分公司负责。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8年8月15日至8月31日)
1.制定方案。根据我县交通运输实际,制定分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2.设施设置。完善垃圾分类点位的设施布置,宣传信息张贴,指示牌设置。
3.动员培训。8月下旬召开局垃圾分类动员会议,宣读方案、落实要求,并对所有涉及的单位及其有关工作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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