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公务员考核方案
一、考核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德能勤绩廉全面考核,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
二、考核对象
非领导成员的公务员。
三、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考核内容
(一)基本内容(50分)
德。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10分)
能。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10分)
勤。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10分)
绩。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10分)
廉。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10分)
(二)具体内容(50分)
1.请假制度(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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