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为全面加强矿井的安全管理,突出以“质量标准化、安全创水平”
活动为重点,以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为总抓手,切实提高我矿的安全质量管理水平,根据国家局和省局有关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的要求及集团公司的统一部署制定以下九项管理制度:
一、安全质量检查档案管理制度1、安全质量检查档案建立范围
安监处将各类安全质量检查、上级及各级政府及其有关安全监管部门检查出的有关煤矿安全质量问题,必须分别依据矿安全质量检查整改通知单、集团公司安全质量现场检查问题单和有关现场笔录等资料建立专门档案。
2、问题的分类与管理
a类问题。危及人身安全或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现场检查时发
现严重危及现场人身安全的问题,要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止作业并拿出处理措施,及时将检查情况汇报调度室、分管领导。由矿主要负责人对存在的a级问题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落实整改,确保整改单位、资金、时间、措施、负责人和监督复查人六落实,形成书面材料报集团公司有关专业处室和安监局备案、存档。由有关专业科室负责监督整改。
b类问题。比较严重但不危及人身安全或整改有一定难度的问题。
由矿分管领导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落实整改,确保六落实,形成书面材
1
料报安监处备案、存档。
c类问题。对矿井安全生产有一定影响,易改易犯的问题。由矿
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及时安排区队负责人落实整改,工区将整改措施和完成情况书面报安监处备案复查。
现场分类时,a类按《a类问题明细表》进行区分确定,b、c类
根据上述原则由检查人员商陪检人员确定。
3、各级管理人员现场检查时,有关人员要当场完整填写安全质量
问题单、查处“三违”人员通知书和安全质量罚款通知书等有关原始记录,并按照要求分别报送有关单位。各专业科室每月整理汇总后交安监处,以便分类建档管理。
4、各专业科室要及时将上级及其有关安全监管部门检查出的有关
煤矿安全质量问题的现场笔录复印件和整改措施书面报安监处备案建档。
5、对问题落实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将按照矿安全质量罚款规
定加倍处罚;对造成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及考核奖惩制度
(一)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管理办法
1、矿井质量标准化实行动态下的旬检查月验收、区队班检和班组
随时检查记录的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每次检查验收的覆盖率要达到100%。对施工的所有采、掘、巷修工程和设备、设施的安装及检修项目都必须有目标、有计划、有质量标准、有安全技术措施、有审批、有贯彻学习、有安排、有落实、有验收;工程验收后,
2
有关验收人员、验收组负责人和施工单位负责人要现场签字,并签署验收优良、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未经质量验收或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不得投入使用,有关部门不得支付工资。集团公司在检查验收过程中凡发现有违背本条规定的,相关专业取消达标资格。
2、各车间、区队要制定质量验收实施细则,配备专职安全质量标
准化验收人员跟班验收,建立验收档案。
3、班组实行全工序、全过程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并填写班组验
收原始记录,特别对隐蔽工程不得遗漏。
4、对采掘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实行质量检查整改通知单制度,对
于日常检查及动态验收中查出的问题,能当场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于工作量较大,不能当场整改的项目要落实人员限期整改,并填写质量检查整改通知单。采掘区队在接到通知单后要及时整改,整改完后通知质量监督办公室复查。
5、日常检查罚款规定:对于在工程质量检查中查出的问题,按照
《安全生产监察处罚管理办法》的罚款规定执行罚款。对于限期整改的项目,在限期内仍未整改的加倍罚款,直至整改完毕。
(未完,全文共8281字,当前显示148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