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办“六五”普法自查报告
根据县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对照我办“六五”普法实际,自查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1、“六五”普法开展以来,我办立即成立了办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开发办主任亲自担任,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制定了工作制度、学法制度、考核制度、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召开会议,定期研究部署,听取情况汇报。
2.制定了“十二五”期间依法治理规划和“六五”普法规划,有效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单位各年度均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制定了学法制度,学法有安排,有记录。
3.单位成立了普法领导小组,职责明确、制度健全,认真履行职责,有具体人员负责普法日常工作。按普法对象1%要求,配备了法制宣讲员,并定期组织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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