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土地储备工作计划
为增强政府对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调控和保障能力。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有效调控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和时序,根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规【2017】1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市政府安排,组织编制《市2020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2020年市委、市政府工作目标,强化政府在土地储备开发中的主导作用,科学确定年度土地储备规模,在总量、结构、布局、时序等方面做出统筹安排,优先储备空闲、低效利用盘活现有存量建设用地,加大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确保建设用地的统一供应,切实保障重大项目,卫生工程、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和生态建设用地及新型城镇化和安置区项目建设用地的需求,为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障和资金支持。
二、编制原则
1.坚持规划先行原则。
原则上纳入城市2020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不得用一级、二级林地、存在污染文物遗存、矿产压覆、洪涝隐患、地质灾害风险等情况的土地,在按照有关规定由相关单位完成核查,评估和治理之前,不得纳入2020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2.坚持保护和发展并重的原则。
根据市委、市政府对项目攻坚的整体要求和工作思路,任务明确,重点突出,统筹兼顾,全力以赴对已收储的地块确保“净地”出让,优先收储民生工程项目用地,确保项目建设需求,合理优化收储经营性用地,为城乡建设集聚资金。
3.动态平衡原则
综合考虑人口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土地储备开发潜力,结合年度土地需求及城市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土地储备总量指标,保障年度土地储备供需总量动态平衡,保障土地市场平衡发展。
4.适度强性原则
(未完,全文共2229字,当前显示70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