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疫情防控方案
为加强我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维护返岗后的正常办公秩序,保障人员身体健康,特实施以下防控措施。
一、人员隔离
1、凡与湖北人员有直接或间接接触的,自最后接触日期起,居家自行隔离14日,并向本人所在社区申报登记,隔离期满且无异常症状后返回工作岗位。其他省返回的人员,按照市防疫指挥部要求,回新后自行居家隔离14日,无异常症状后返回工作岗位。
2、目前有发热、持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遵医嘱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至症状消失或经医疗部门同意解除隔离后返回工作岗位。
3、未返岗人员要保持信息畅通,在不涉及国家秘密和敏感信息的前提下,可利用网络和电话分散办公。
4、实施返岗承诺制度,返岗人员一律不聚集、不聚餐、不访友,并签订承诺书(承诺书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落实并统计)。
二、体温监测
1、自测。所有人员每日居家自行测量体温,无异常后再前往单位上班。如有异常,请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和局办公室报告,办公室电话:3686000。(疫情上报流程图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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