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三重一大制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三重一大”决策规定,细化重大行政事项范围,完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监管、防范决策风险,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区纪委《关于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三重一大”事项的具体实施范围
“三重一大”是指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具体包括:
(一)重大事项决策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学习、贯彻和落实。
2.审计工作年度项目计划和工作部署,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依法行政、保密等工作的年度任务;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年中研究其他重要工作;年终进行工作总结以及年度考核评优等。
3.对被审计单位较大额度金额的处理、处罚;审计查出的重大问题需要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的问题。
4.机关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
5.财务年度预算、决算审定。
6.重大审计项目审计结果公开工作。
7.协审机构入库认定工作。
8.审计人员违规、违纪的处理。
9.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
10.局领导班子成员认为的其他重大事项情况。
(二)重要人事任免
1.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确定和调整。
2.中层干部正职及副职的任免。
3.副科级后备干部的推荐和选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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