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协同治理研究
1问题的提出
伴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同时社会转型加快,中国农村地区基本公共服务缺乏、供给效率低下等问题也随之凸显。政府组织、市场以及社会组织等该怎样建立主体协同治理的供给模式,进而实现并形成农村的基本公共服务的有效供应,这是眼下亟需解决的难题。
2文献综述
2.1农村公共服务研究综述。近些年中国在农村公共服务的建设、公共文化建设、基础教育建设以及基础的公共设施供应水平等方面取得了进步。聂应德等人认为农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文化、公共医疗和社会保障、科技信息在农业上的服务以及农民维权服务等项目是农村公共服务的组成要素,同时它还具有一般公共服务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以及收益的外溢性等特点。农村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型,不仅具有“一主多元”的社会协同供给模型和农村参与供给模型等,还有学者综合具体的实践案例并提出了“复合供给”模式、“以钱养事+无缝隙服务”等模式。还有将农村的公共服务社会化分为参与型和合作型以及社会化的主体主导型等三种模式,同时着重分析了以上三种模式所具有的各自特点以及形式。在此基础上,根据一些权利,如选择和评估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的社会责任定位必须尊重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和农村居民的权利。农村的公共服务应由传统的政府单个中心模式向着政府和社会以及市场多中心互动的模式转变。史传林指明民间组织具有重要作用,特别是在公共服务和满足市民的需求,在农村地区的供应,以及实现城乡协调发展,改善农村地区和其他农村参与的社会管理体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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