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汇报材料
根据反腐倡廉建设工作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结合统计工作实际,从“人、财、物、数”等方面构建防范机制,全局党风廉政建设与统计事业发展相辅相成,为完成各项统计工作任务提供了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现将近三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坚持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加强领导,确保责任到位。主要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负责,班子成员按分工抓好分管业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支部定期研究部署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廉政责任分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
(三)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加强日常监督,对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年末由局党支部对局机关各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职务晋升挂钩。
二、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认真对照县委、县政府今年确定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明确目标,突出重点,从源头防范着手,狠抓任务落实。
(一)继续推进廉政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人、财、物、数”等方面的管理,严格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同时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制度,健全干部竞争上岗机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确保政府采购工作按规定进行,坚持大宗物品采购集体研究、政府采购原则;在公务接待活动中,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接待标准,做到不超标接待;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新《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坚持依法统计,确保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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