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督察工作整改报告
为切实抓好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认真学习5月14日国家统计局第3统计督查组组长、国家统计局副局长向反馈的督察意见,按照省、州整改工作方案要求,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把抓好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落实各项整改任务,增强统计法治意识,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切实以高质量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
统计自查工作,是规范统计工作行为,加强统计基础工作,抓好源头数据质量,把各项工作制度落到实处的一项重大举措,这对于进一步提升统计工作水平有着深刻的现实意义,充分认识到对开展统计督查自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做好自查工作。我局成立了县统计局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计局局长、党支部书记胡洪宝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全面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研究确定整改重大事项,推动整改工作深入落实。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组织落实县整改领导小组确定的事项,研究协调督促各项整改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有关情况。
三、对照要求,开展自查
在自查中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重点对照督察反馈的3个方面6项突出问题进行自查,落实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按期整改销号按照检查内容。对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整改措施,完成了自查阶段工作。对照检查内容,我局主要存在2个方面5项突出问题,自查情况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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