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疫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做好涉疫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部署,根据省司法厅《关于组织开展涉疫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百日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市委政法委《关于印发〈涉疫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县司法局决定从5月中旬起到7月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涉疫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统筹整合司法行政系统资源力量,全面强化人民调解组织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积极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规范建设,推动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专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大调解格局和涉疫纠纷调处化解合力。准确把握涉疫矛盾纠纷的发展趋势、阶段特征和变化规律,充分发挥调解工作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的基础性、源头性作用,全面摸排、靠前调处、积极化解各类涉疫矛盾纠纷,最大限度把涉疫纠纷调解在萌芽、将涉疫矛盾消解于未然,将涉疫风险化解于无形,有效提升我县涉疫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水平和服务质效。
二、重点工作
(一)深入开展排查调处工作
1.针对疫情防控期间积累积压和社会全面复工复产带来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发挥“全科大网格”作用,组织司法所、各调解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广大网格员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
2.各镇(街道)、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村居(社区)法律顾问对排查发现、接受申请和交办转办的本辖区涉疫矛盾纠纷,要依法提供服务,积极调处化解,确保解决在基层、吸收在当地,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3.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指挥中心和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要发挥专业平台优势、履行行业主管责任,做好各类疑难复杂和行业性专业性涉疫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县指挥中心要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力量,重点化解合同违约、债权债务、物业租赁、劳动用工、薪资关系等疫情期间产生的涉企纠纷。
(二)多元化解涉疫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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