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监察第五集《打造铁军》观后感5篇
《国家监察》第五集《打造铁军》该集展现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地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铭记打铁必须自身硬,强化监督制约。职场为大家准备了国家监察第五集《打造铁军》观后感5篇,欢迎大家查阅。
《打造铁军》观后感心得体会一。基层微腐败主要有索贿受贿、贪污、优亲厚友、违规收费、挪用资金、失职失责等类型。微腐败中贪污行为包括冒领、虚报、套取、侵占、克扣、骗取、私分各类救济金、补助款和集体资金等情形,但不论哪种类型的微腐败也可以酿成大祸害,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
强化监管,约束小微权力运行。基层纪委、监委要列出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对工程项目建设、物资采购等方面要明确规范程序和操作要求,明晰了村官权力边界,划清了纪律红线。针对基层微腐败整治工作列出责任清单,要求财政、民政、农委等单位落实业务主管部门责任会同乡镇党委、乡镇政府、乡镇纪委和村监委开展四级严管,共同对村级小微权力运行进行监督、检查及整改,促使村组干部廉洁履职。
管好微权力,严惩微腐败。这是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基础。要坚持把规范农村基层干部小微权力作为切入口,抓住关键少数,紧盯与群众联系紧密、权力集中的基层岗位和人员,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违规违纪问题、农村集体土地征迁和农村工程项目建设中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优化基层政治生态。
强化监督,多元治理。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使社会监督、党政监督、司法监督协调发力,实现乡村微腐败多元治理。通过村务公开栏、小组公示栏、网络平台等渠道,让广大村民对村、组干部的微权力一目了然,让所有村干部的权力全过程在阳光下运行。同时要加大对于村干部微权力的惩处力度,提高村民素质,强化外部监督能力,从治标入手,辅之以文化治理,在遏制村干部微腐败增量、消减存量的同时,逐步实现乡村微腐败治理的标本兼治。
《打造铁军》观后感心得体会二。灯下黑,顾名思义,灯下产生阴暗区域,现引申为人们对发生在身边很亲近的事物或事件没有察觉和发现。2014年中纪委发布通知,零容忍惩治腐败,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反腐败工作的主力军,其职业道德和素养直接关系到反腐败的成效,也直接影响党群干群关系。
纪检监察机关在党的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监督和监察作用,也正是由于纪检监察机关的这种特殊性,使得纪检监察干部长期在权力的温床呵护下,极易滋生腐败。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四风问题突出,尤其是形式主义问题严重,缺乏责任心,对于上级工作安排应付了事,虚报名单,极大的伤害了干部的工作激情和干事热情。更有甚者,利用职务之便以案谋私、挟私裹权、监守自盗、作风示范,给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公信力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习总书记记多次提到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反腐败的最后一道防线,其履职能力和个人素养至关重要。纪检监察机关应有壮士断腕、刀刃向内的勇气和决心,勇于向队伍内的蛀虫亮剑,积极打造一批政治过硬、作风过硬、公道正派的纪检监察干部,壮大队伍、严肃执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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