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识教育中的旅行安全教育思考
摘要:文章从教育模式、学科属性、教育内容等方面探讨通识教育背景下的旅行安全教育。研究认为:通识教育中旅行安全教育的教学对象具有学生与游客的双重主体身份,旅游客体应选取常见旅游资源,将旅行安全与旅游文化相结合进行隐性教育为主的安全教育,构建以生命财产安全为主体的多元安全观,并尽可能以第一视角进行课程讲授。未来的课程模式可考虑切块链条模式,扶持跨学科“金课”,课程内容更加专业化、系统化,并结合教育实践,进一步改进课程建设。
关键词:通识教育;旅行安全;旅游文化;选修课;课程建设;教学模式
一般认为,我国本土通识教育源于1995年高校人文素质教育试点改革[1],由此而论,中国本土通识教育实践已有20多年历史。由于我国教育结构和教育形态的特殊性,高中紧张、大学宽松的客观现状,加之大学所在地旅游资源丰富、交通便捷等因素,实际上当前中国学生在大学期间会更加主动、独立地出游,与此相关的旅行安全问题,也应成为安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识教育背景下的旅行安全教育,不仅直接关系到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还关系到其综合素质的养成。在旅游人数众多、安全隐患四伏、旅行安全教育普及率低的情况下设置旅行安全教育,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如何在通识教育中开展旅行安全教育,是本文讨论的重点。
1通识教育中旅行安全教育概论
1.1形式之辨。模式之“选”。尽管课程层面无力解决选择宏观教育模式的问题,但还是有必要讨论一下,现有的教育模式与旅行安全教育的匹配性问题。就旅行安全教育而言,其模式之“选”,无论何种模式,实际上选的是必修还是选修。原因很简单,若是必修,则是公共基础课,实现的是不同学生的基础性、普及性教育,必修之下无论何种模式学生都要学,属于因教育需求而设课;若是选修,则走的是自由选修之路,实现的是以感兴趣、要学分的学生群体为主,属于课程等待学生,这种情况下实现的是兴趣的扩展、内容的深化,达到由表及里的效果。在当前的教育现实下,受师资条件、教学质量要求等限制,自由选修成为事实性选择,但却未必是科学性和符合教育现状的需求性选择,从教育受众而言也没有实现通识教育所承载的“forall”面向所有人的目的[1]。另一方面,通识之“通”,其主旨意趣有贯通之意,意在疏通文理、融合学科专业界限,若要达到此目的,则应在方法论、价值观等基础方面发力,教育传递的是“万变不离其宗”的“宗”。但很显然,既定学科之下要实现这种跨学科、跨思维的圆融贯通,是何其难也。仅凭旅行安全的单兵作战,并不能形成有效的通识系统,分科划类之下的自由选修,也不利于知识生态的养成。此外,旅行安全教育,其既要区别于传统安全讲座,又要实现人文素养的熏染,通识之下的多目的承载,也使得旅行安全教育并不容易。总之,旅行安全教育,无论何种模式,将其置于公共基础课的范畴才有利于其发挥通识教育的作用;在整个通识教育的课程体系中,要明确其在课程系统中的定位和意义,再进一步设置其内容才更科学合理。但从师资、现状而言,这些条件在当前都无法达到,以至于教学极有可能变为形式性教学或泛知识化教学,达不到通识教育应有之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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