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调查工作和保障方案
为高质量完成全镇脱贫攻坚普查任务,根据市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工作安排
(一)调查目的和意义
全面调查脱贫质量和脱贫攻坚成效,调查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获得帮扶和参与脱贫攻坚项目情况等,为分析全镇脱贫攻坚成效、总结脱贫攻坚成果提供真实准确的统计信息。
(二)调查范围和对象
本次脱贫攻坚调查范围是镇15个有脱贫攻坚任务的村(社区)。
调查对象为调查范围内的全部行政村(包括有建档立卡户的社区)和全部建档立卡户。
(三)调查内容和时间
1.调查内容。包括建档立卡户基本情况、“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主要收入来源、获得帮扶和参与脱贫攻坚项目情况,行政村基本公共服务情况等。具体分为二类调查表:
(1)建档立卡户调查表
主要包括建档立卡户基本情况、“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获得帮扶和参与脱贫攻坚项目情况、主要收入来源等内容。
(2)行政村调查表
主要包括行政村基本情况、基本公共服务、经济与扶贫参与、村组织建设、驻村帮扶等内容。
2.调查时间。调查时间为2020年7月至2020年底。现场入户登记时间为2020年9月11日至2020年9月30日。
(四)调查方法
1.清查摸底方法
以国务院扶贫办建档立卡资料为基础,对调查范围内的全部建档立卡户进行清查摸底,整理形成调查底册。详见本方案第四大点《镇脱贫攻坚调查工作实施细则》。
2.调查登记方法
《建档立卡户调查表》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基本信息,直接从国家扶贫信息系统转录,不需现场调查。另一部分为现场填报指标,由市交叉调查工作组按照建档立卡户调查底册逐户填报。《行政村调查表》由镇组织各村(社区)填报,经村(社区)及镇政府分别审核盖章确认后,报市脱贫普查办审核,由市交叉调查工作组的调查指导员审核录入。
3.数据采集报送方法
调查对象数据及相关信息使用智能终端采集、在线报送的方式获取。
(五)组织实施
设立镇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镇调查工作,协调解决调查中的重大问题。
列入调查范围的有关村(社区)指定专人负责调查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如明确清查摸底人员、《行政村调查表》填报人员、调查引导人员,准备调查资料等。
(六)调查工作安排
1.调查人员选调(7月10日前)
6月12日前,明确全镇调查人员数量和要求。
6月20日前,向市脱贫普查办报送调查人员选调名单。
6月25日前,接收市脱贫普查办最终确定的调查人员选调名单。
2.调查实施方案制定(8月18日前)
8月18日前,制定镇调查实施方案和保障方案,报市脱贫普查办审核。
3.调查业务培训(8月23日-8月31日)
8月23日-8月31日,组织开展各村(社区)清查摸底培训。同时,开展《行政村调查表》填报工作培训。完成清查摸底人员、引导人员培训。
4.行政村调查表填报(9月1日-9月11日)
9月1日-9月5日,镇脱贫普查办组织填报《行政村调查表》。
9月11日,《行政村调查表》经村(社区)及镇分别审核确认后盖章,报交叉调查工作组的调查指导员审核录入。
5.清查摸底(9月1日-9月8日)
9月1日前,启动清查摸底工作,准备好相应资料,如。调查所需物资采购、资料印制等。
9月1日-9月8日,调查村清查摸底工作人员逐户进行清查摸底,由摸底人员进行纸质填报,经村(社区)及镇分别审核确认后盖章,由摸底人员使用小程序录入。
6.现场登记(9月9日-9月30日)
9月9日-9月10日,镇、村(社区)向调查对象告知调查有关事宜,做好涉及调查的舆情监测及引导处置工作,准备好调查用具用品及应急物资。与交叉调查工作组进行工作对接,召开对接会,完成调查登记任务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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