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专项方案
#################防洪
排涝工程一期1标项目
文物保护专项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及《长沙铜官窑遗址保护条例》关于文物保护的有关规定,促进建设施工过程中依法加强对文物保护的管理,执行文物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文物流失和文物损坏的发生,以及在施工中发现文物时,施工单位能采取紧急措施减少文物流失和文物损坏,根据望城县政府和长沙铜官窑遗址管理处的要求,并结合项目实际,特制定本项目建筑施工文物保护专项方案。
一、工程概况
&江东岸(##综合枢纽至##古镇段)防洪排涝工程(一期),起于古城大桥,止于##古镇,包括堤防加固、堤防护砌、基础防渗等。本堤岸为湘江一线干堤,近期采用50年一遇,远期采用100年一遇,为ii级堤防。按照施工设计图纸清理表土、清基及清淤施工。根据道路纵断面设计,全线道路填方高度均小于5m,边坡在一般路段采用1:
3.0,临水边坡路段采用1:
2.5。临水坡脚处设砼脚槽、雷诺护垫等,考虑到部分路段地块尚未开发及地表排水需要,设置排水沟。
二、适用范围
本文物保护专项施工方案适用于本标段t2+820~t3+500处,长度为680m,宽度为道路用地征收范围,包含项目所有的清表、清基、进度回填过程。
三、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组织机构
(1)项目部成立文物保护领导小组,由工程总负责人、工程现场负责人、现场协调负责人及项目各部门组成,办公地点在项目部办公室。(见附图
一)
(2)文物保护领导小组下设工程现场文物保护办公室,由劳务分包负责人及各施工班组负责人组成,办公地点在项目部办公室。(见附图二)2.职责
(1)文物保护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a.建立健全施工期文物保护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以及应急预案;b.向文物保护监督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事态发展情况,执行上级有关指示和命令;
c.发布有关文物保护命令、信号;
d.掌握汇总有关情报信息,及时作出处置决断。(2)文物保护领导小组副组长职责:
(未完,全文共2612字,当前显示83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