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纠纷处置应急预案
医患纠纷处置应急预案
为维护医院正常医疗工作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正常就医环境,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置医患纠纷,缓解医患矛盾,维护医院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结合我院医患纠纷处置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院门、急诊或住院患者对我院医疗、护理、行政、后勤服务等过程产生的医患纠纷事件。
二、处置原则
1、谁主管、谁负责与部门分管相结合原则。
2、依照政策规定解决问题与宣传教育疏导相结合原则。
3、依法、快速、果断、稳妥处置原则。
三、医患纠纷预防和研判
避免发生医患纠纷,应重在预防,关键在于医院加强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医患沟通,做到关口前移。
1、严格按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办事,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2、不断提高医疗质量,执行医疗操作常规,防止医疗差错发生。
3、改善服务态度,严格执行首接负责制,严禁冷硬顶推。
4、严格执行医疗收费价格标准,做到收费价格和清单公开。
5、切实保障患者的知情权和隐私权等合法权益。
6、建立完善的医患沟通渠道,如。医患座谈会、意见投诉箱、院长接待日。耐心化解医患矛盾,认真改进服务工作。
7、经常检查和排除医患纠纷的隐患问题。把医患纠纷问题列入每月行政安全查房内容,通过检查和整改,及时将医患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8、执行《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管理条例》,建立院警协作联动机制,及时与警方取得联系,维护医院正常秩序,保障患者的医疗权益。
基层科室出现医患矛盾,经过调解无效时,应立即报告院部有关领导,由院部出面做进一步化解工作,防止事态扩大或恶化。当院部出面调解无效,经研判,医患矛盾可能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秩序或发展为群体公共事件时,应启动本预案,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报告责任人:陈晓东(业务副院长)。
四、组织领导
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医务科、护理部、财务科、保卫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医患纠纷处置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务科。
五、组织分工、责任到人
(一)接待人员顺序。按照从低到高的原则,逐级接待,不推诿、不怕承担责任和风险,下级能解决的尽量不推给上一级,下一级确实无法解决的,上一级应及时介入,以防矛盾激化。
(二)组织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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