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局机构编制情况报告
一、关于党政机构设置及编制情况
1、关于机构。党委机构的设置以2002年9月市委、市政府(吉字[2002]52号)批准的《县党政机构改革方案》为主要依据,即县委工作部门设置6个(县委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农工部);常设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1个(编委办公室,与人力社保局合署);直属机关工委与组织部合署;老干局、信访局分别归口组织部和县委办管理。2010年我县进行了政府机构改革,政府机构设置以2010年6月市委办、市政府办(吉办字[2010]93号)批准的《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为依据,即政府工作部门设置26个(包括监察局),特批机构1个(扶贫和移民办),共27个工作部门。除以上机构外,乡镇政府机构18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14个,其中党委管理单位6个。
2、关于人员编制及实有人数。县乡两级行政编制1508名,其中县直党政群编制488名,政法专项编制469名,乡镇机关编制551名;截至2011年2月,党政群机关实有人数合计1362人,其中县直党政群484人,政法系统454人,乡镇机关424人。1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编制114名,实有人数66人。
二、关于事业单位及编制情况
根据2010年12月底机构编制统计,全县各类事业单位486个,总编制7542名(财政预算6845名,经费自理697名),实有总人数7744人(财政预算6421人,经费自理132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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