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实际运作情况
在行政体制改革的进程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的力度在逐步加大。全国各级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执法形式的积极有效探索,催生了一种普遍崇尚的新形式的诞生,那就是设立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各地纷纷建立这样一个平台,其重要理念就是执法亦即服务,把行政许可执法以服务的方式送到广大人民群众身边。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执政理念的转变。2004年7月1日实施的《行政许可法》使这种做法和理念得以进一步规范和确认。在这种背景之下,江夏区委、区政府在经过几年探索之后,按照高效、便民的模式于2004年2月成立了江夏区政务服务中心,同年6月8日完成服务大厅筹建工作并正式将全区25个执法主体部门共33个具体承办单位纳入到中心实行集中统一受理行政审批业务,从而拉开了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一站式服务的序幕。近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和区直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我们按照应进必进、与时俱进、注重实效、规范服务的要求,初步开创了政务服务中心的新局面。现就一年来的运行情况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作一汇报。
一、政务中心的主要职能及优势
政务服务中心是贯彻《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行政许可法》的重要载体。《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总的要求是按照执政为民的宗旨,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既规范和约束行政权力,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又保障和督促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实施有效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把推进依法行政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有机地结合起来。
“行为规范,运转协调、放权便民、公正透明、廉洁高效”是建立法治政府的基本目标。《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到2010年建成法制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基本具有上述5个基本优势:
(一)行为规范。在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都经过部门法制机构、政府法制机构、政务服务中心逐项审核,不仅法律依据充分,而且审批事项全部实行了服务内容、申报材料、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法律依据、办结时间的“六公开”,基本做到了行为规范高效、公开便民,有效杜绝了“吃拿卡要”和乱收费行为的发生。另外,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有依据的行政审批事项必须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没有依据的一律取消”的规定,我区经过4次清理保留了243项行政审批,一经公布,政务服务中心就立即严格对照,认真执行,凡属取消的一律停止,保障了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行为的合法有效。
(二)运转协调。将所有面向社会行使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都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在部门之间遇到职责和执行规定有冲突时,政务服务中心可以从中协调,这使得部门之间的工作运转协调,衔接更加便捷。区政务服务中心曾遇到此类问题,有些部门在办理审批事项时,都说须先办理其他部门的许可事项,以其他部门的许可为前置条件。当事人感到这是行政机关相互推诿扯皮,“神仙打仗,百姓遭殃”。这种问题如果没有政务服务中心这种机制,解决起来很难,而靠政务服务中心联办机制解决起来就非常便捷。
(三)放权便民。鉴于区级部门对部分事项不具有法定审批权、不利于提高办事效率的实际,市政府对这部分事项采取“下放权限”、“委托审批”、“派员审批”、“联网审批”等四种方式予以解决。从而使全部审批事项的办理能够实现“办事不出区”的目的。同时要求各部门对派出工作人员充分授权,减少往返送批环节,提高行政效能,极大地方便群众办事。
(未完,全文共5660字,当前显示140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