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管理局环卫服务队管理制度
为加强车队车辆管理工作,提高车辆的完好率和利用率,促进我区局属管辖范围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环境卫生和市容管理科(以下简称环卫科)负责车辆统一管理和调度,按时按质完成道路清扫,洒水等环卫工作。外单位如需借车,必须报局领导审批后方能派车,严禁接私活和私车公用等行为,未经允许出车,一经核实,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予以辞退(放到其他管理规定第四条,总则是总的原则,不宜写具体措施)。
二、车队岗位职责
(一)车队负责人职责
1、协助环卫科科长组织做好车队车辆维修、保养、加油、新车入户、年审、报废等工作,按权限实施日常维修,确保车辆正常运转。
2、负责抓好全体司机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做好安全生产。
3、负责对车队车辆及驾驶员的出车作业情况进行督查工作。
4、统计好车辆每月所发生的维修费用和作业量、出车里程、油耗等,为局领导决策出谋献计(建议删除)。
5、负责处理突发事故,根据需要填写事故报告。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驾驶员职责
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服从领导调配。
2、实行定车、定员、定路线、定范围,分清责任,各司其责,主动配合完成任务。
3、认真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4、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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