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政策大全
一、健康扶贫政策一、政府补助参保费用。政府出资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城乡基本医保(2019年220元/人、2020年280元/人)和扶贫医疗救助保险(660元/人)。
二、“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综合服务。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享受一站式综合服务,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出院只需负担住院医药费用的10%。县外住院优先选择公立二级(含)以上医院,报销在县医保局一站式结算服务窗口统一受理,住院医药费用报销90%。
三、“一站式”结算服务。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县内外住院费用报销90%;县外住院报销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医保卡、户口本、出院小结、发票、费用清单及农商银行卡或存折,由县医保局一站式结算服务窗口统一受理。
四、普通门诊报销。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含低保常补对象贫困户)在县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中心及县级公立医院(不含民营医院)普通门诊就诊可报销90%,每人每天不超过120元,个人年度限额1800元;分散供养的五保户门诊报销按原政策渠道执行,由医保局医疗救助100%全额负担;县外普通门诊就诊费用不予报销。
五、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历年取得门诊特殊慢性病证的建档立卡贫困患者,自2018年起可报销90%,2018年之后取得门诊慢病证的建档立卡贫困患者,自取得年度起可报销90%。其中一类病种年度限额10万元(8种: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帕金森氏综合症;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地中海贫血<含输血>;血友病),二类病种年度限额5000元(22种:精神病;高血压病Ш期;糖尿病并发症;结核病需全程化疗;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冠脉支架植入术后>;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搭桥术后>;慢性心功能衰竭<心功能不全ⅱ级以上>;永久性心房颤动;心肌病<原发性>;慢性肝炎;慢性支气管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支气管哮喘;肝硬化;慢性肾病;脑卒中后遗症;癫痫;重症肌无力;慢性晚期血吸虫病;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类风湿性关节炎;肺部非结核分枝杆菌病)。
六、重大疾病专项救治。对患有食道癌、胃癌、直肠癌、结肠癌、肺癌、耐药肺结核、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Ⅰ型糖尿病、甲亢、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地中海贫血、血友等15种重大疾病(2020年新增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肝癌、尘肺、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6种重大疾病)的贫困患者进行专项救治,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救治(按照定额标准)报销98%,个人负担2%,县外三级定点医院救治(按照定额标准)报销97%,个人负担3%。
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免费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建立健康档案,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要求,每年开展免费健康体检、随访,优先对已核准的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精神病等慢病患者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慢病管理、健康教育咨询、转诊等综合服务。
八、村卫生室建设。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至少设置1所卫生室,确保有乡村医生等相关人员进驻村卫生室长期、正常看病执业。
二、教育扶贫政策1.学前教育资助。在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前儿童按每生每年1500元标准发放学前教育资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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