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防汛抗旱值班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舒庐管理局机关防汛抗旱值班工作,严明值班工作纪律,特修订舒庐管理。
一、值班时间
舒庐管理局机关防汛抗旱值班,是指每年在流域汛期和灌区灌溉供水抗旱期间,管理局机关以防汛抗旱为主,覆盖其他所有工作的值班。防汛抗旱值班时间为每年5月1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
二、值班原则
1、值班人员组成。管理局机关防汛抗旱值班人员由管理局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组成。
2、管理局机关防汛抗旱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
三、值班职责
1、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坚守岗位,忠于职守,熟悉业务,认真接听电话并逐一做好记录,对于重要电话,及时上报领导处理。主要领导、分管防汛抗旱工作的领导、带班领导、值班人员的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保持通讯畅通。
2、值班人员应及时了解和掌握管理局管理范围内的雨情、水情、灾情、工情等信息,收集整理和填写发布相关资料,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每日8:00、16:00水情由管理局防办专人负责报送。值班人员要及时了解全局各水闸、渡槽等水工建筑物运行管理情况并作必要的记录;值班期间如发生汛情、险情,值班人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
3、上级领导及相关单位来人或电话咨询防汛抗旱有关事宜时,值班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解答;不能答复或对相关情况不了解的,应及时报告带班领导或分管领导,也可以向知情人员了解清楚后,再给予回复。
4、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应定期通过电话及现场抽查等方式,检查和记录下级单位值班在岗情况等。
四、值班地点和值班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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