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脱贫攻坚奖评选表彰工作方案
为组织开展好2020年“四川省脱贫攻坚奖”评选表彰工作,现制定本方案。
一、表彰目的
组织开展全省脱贫攻坚奖评选表彰,旨在树立脱贫攻坚先进典型,深入宣传我省各地各部门统筹推进脱贫攻坚的举措办法,宣传广大干部群众真抓实干、精准施策、艰苦奋斗的典型事迹和感人故事,鼓励全社会进一步行动起来,聚焦脱贫目标,一鼓作气、顽强作战,形成脱贫攻坚强大合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组织领导
全省脱贫攻坚奖评选表彰工作由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负责审定方案,审定获奖对象,召开表彰大会。在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脱贫攻坚奖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评选办”),负责评选表彰日常工作。评选办邀请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媒体、社会组织和基层代表组成全省脱贫攻坚奖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评选工作,提出获奖个人和集体建议名单。
三、表彰名额
全省脱贫攻坚奖表彰名额为先进个人120名,先进集体60个。
四、推荐范围和基本条件
全省脱贫攻坚奖评选表彰对象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多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聚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聚焦脱贫攻坚重点任务,减贫带贫事迹突出、成效显著,群众认可、社会公认,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以及在脱贫攻坚中表现突出,创新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显著脱贫成效,得到社会各界广泛肯定的先进集体。
为对接全国脱贫攻坚奖评选,我省在推荐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时,仍然沿用全国的分类,即按奋进奖、贡献奖、奉献奖、创新奖、组织创新奖进行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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