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内容摘要
(一)土地资源资产审计的内容
1.审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执行情况。审查土地开发利用是否严格按照总体规划批地用地;区域规划、城市规划等建设用地的规模和布局是否符合总体规划要求。如:利用取得的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判断审计期间建设用地规模是否超过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规模。
2.审查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落实情况。审查政府下达的年度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任务完成情况;审查耕地“占补平衡”落实情况,是否严格执行“先补后占”。年度补充耕地和土地整理任务是否按期完成。
3.审查土地审批征用情况,有无未报批即用、违法占地尤其是占用耕地问题,是否存在违规越权审批、违法征收土地、征地补偿安置落实不到位、社会保障制度和费用不落实等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问题。
4.审查土地供应情况。审查供地是否符合有关政策,供地方式和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有无违反产业政策、超出用地限制标准、低于最低价标准低价出让土地和向国家明令禁止项目供地;工业用地和经营性用地有无违反“招拍挂”规定等违法违规出让土地问题。
5.审查土地开发利用情况。审查是否存在土地闲置、低效、浪费的情况;是否存在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等问题;审查单位gdp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的情况,审查单位gdp耗地情况,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6.审查土地登记发证情况。审查是否存在违规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及土地违规抵押融资问题。
7.审查土地专项资金收支情况。审查有无违规减免或变相返还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收入等逾期未征收到位问题;审查土地整理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审查土地出让支出是否合规,有无挤占挪用。
(二)矿产资源资产审计的内容
1.审查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执行情况。审查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是否严格按照总体规划执行,在范围内划定的矿产资源鼓励、可采、限采、禁采区域是否得到严格执行,禁采区内限期关停的已建矿山是否按期关停,限采区内采矿权是否到期限制、区域是否收缩;保护矿种年度开采总量是否严格执行开采总量控制。
2.审查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情况。审查矿山企业是否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编制矿山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方案,是否按规定缴纳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了解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矿区土地复垦实际情况,关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建设和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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