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居民死因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
居民病伤死亡原因统计工作是研究人口死亡水平、死亡原因及变化规律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统计人均期望寿命、评价人口健康水平及社会发展状况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明确各医疗卫生单位死因登记报告工作职责和任务,规范死因登记报告业务流程,提高居民死亡信息报告质量,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全国死因登记信息网络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死因监测工作是疾病监测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该项工作,可以获得能够客观反映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人均期望寿命、婴儿死亡率等相关健康指标和居民死因谱等重要信息。卫生部门作为该指标的牵头统计部门,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要求极高,各医疗卫生单位一定要提高对居民死因登记报告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考核目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死因登记报告工作长期、稳定、高质量的进行。
二、强化责任落实、规范工作内容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所有医务人员对发生在医院(辖区)内的所有死亡个案均有义务进行报告。《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是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说明居民死亡及其原因的医学证明,是人口管理与生命统计的基本信息来源,因此,要求填写者及相关人员以严肃、认真、科学的态度对待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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