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到户增收资金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
1、提高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做到项目快速确定、资金快速拨付、效益快速发挥。
2、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调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积极性。
二、项目扶持范围和内容
(一)扶持范围
精准识别的扶贫对象中有感恩思想脱贫意识强的农户。
(二)扶持条件
被扶持户要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自愿申请;二是有明确的产业项目。
(三)组织实施
到户增收项目资金。首先由村两委、工作队运用“四议两公开”的办法确定被扶持的农户、项目和资金。项目实施后,由乡(镇)政府组织验收。
三、项目申报、审批和备案
(一)项目申报:
1、建立项目库。村根据产业扶贫规划、年度实施计划,于10月底前建成下年度项目库,同时将标准文本纸质和电子文档报镇扶贫办备案。
2、制定规划。根据镇下达的年度资金计划,各村依据乡镇年度脱贫计划,从项目库中筛选项目,审核确定后,制订扶贫开发到户增收项目规划,报乡镇政府审批,并报县扶贫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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