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和简化乡村微景观建设项目报批程序的通知
各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村级财会代理中心、村集体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乡村绿化景观,促进农村旧物利用,全面推进乡村微景观建设,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简化乡村微景观建设项目报批程序,强化资金扶持力度和村级财务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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