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空心房”初步调查
根据《红河州关于贯彻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意见》(红国土资〔2005〕36号)及《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红政发〔2013〕39号)的规定,在办理农村宅基地审查审批过程中,严格按照宅基地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符合规定面积标准的宅基地的政策,在对宅基地进行审查时,严格按照规定由所在村民小组、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对“一户一宅”的情况进行认真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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