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棠镇中心学校关于学校财产的管理规定
木棠镇中心学校关于学校校舍及其它财产的管理规定
随着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教育改革的深入,学校各项管理制度更完善,根据学校财产管理需要,特制定出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一、校舍和财产管理
1、教师用房和学校财产由总务处统一登记造册管理,教师住房的分配将根据教师在校工作年限、教龄、对学校的贡献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原则上:按首先照顾镇外的无宿舍的老师,然后照顾镇内属家庭远的无宿舍的老师,另照顾有家庭的无宿舍的老师,再照顾未婚的老师,注:在房源不足时,未婚的要安排同住一房。按《校内教职工住房分配方案》进行,教师要求调换宿舍时,必须向总务处提出书面申请,由学校研究后统一安排,严禁任何教职工未经学校同意私自调换宿舍。
2、校内教师住房财产属学校所有,任何教职工不得私自对学校安排给的宿舍进行改造、宿舍如需进行小装修必须向学校总务处提出申请。
3、学校教师住房只供学校教职工及家属居住,教师住房不准租给学生或亲属居住,如果违反者学校将进行严肃处理。
4、教师住房分配给教师使用后,教师应认真负责起住房财产的保管工作。注意保护好门窗及室内设施,如因保管不当造成财产损坏的,教师应担负维修责任。教师进行宿舍搬迁时应及时向总务处办理财产移交手续。
5、住房教师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努力为建设文明卫生整洁的居住环境作贡献。认真做好宿舍周围卫生,处理好邻居关系、尊重同事、珍惜友谊,维护团结。为确保教师有一个整洁舒适的居住环境。
6、严禁教师在教师宿舍聚众赌博或做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事,否则,
一经发现学校将给予严厉处理并通报公安机关。严禁教师私自占用学校财产,违者经教育不改者,将按占用物件的原价扣还。
7、为确保教师有一个宁静的工作生活环境,严禁教师在宿舍猜拳酗酒,播放高音音乐。喧哗吵闹,晚上10:30以后应尽量调低电视机或其它音响的音量。
8、教师调动时,必须于10天内办理搬迁手续,属于学校的财产应向总务处办理移交手续,禁止带走权属学校的任何财产。
9、教师到年退休时,必须在半年内(6个月)自觉搬出学校宿舍,属学校财产的向总务处清理移交。特殊情况的,没房居住的本校退休教师,必须向学校申请延期居住的书面报告,学校将适当考虑。
二、未详尽事宜,待校务会议讨论决定,并作解释。
201*年7月2日
扩展阅读:木棠镇中心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木棠镇中心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未完,全文共3038字,当前显示97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