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疫情防控和司法办案工作总结
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红安县人民检察院坚决服从县委部署和上级检察机关要求,严格疫情联防联控措施落实落细落地,严肃疫情防控司法环境,有力推动疫情防控和司法办案两手抓两不误。
一、提高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到位
面对疫情“大考”,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坚定站在疫情防控第一线。
专题部署强领导。党组多次专题研究部署,分别于1月28日、2月18日、3月7日召开三次特殊的党组会,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市县防控指挥部的相关文件精神和高检院、省院关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统筹研究卡口执勤、党员干部下沉社区、机关自身防护等综合防控工作。
大员上阵强担当。为打赢疫情阻击战,该院第一时间成立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检察长肖志飞统筹全局、坐镇指挥;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兼顾抗疫和办案“两个战场”,在履行好防控职责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抓好司法办案;2名副检察长驻村、1名党组成员和1名专委牵头卡口执勤、1名党组成员负责后勤保障和机关安全,其余党组成员和专委全部上到一线。
突击力量强应对。动员先锋力量,分别组建应急突击队和青年突击队两支突击队,为战“疫”行动“时刻准备着”,增强抗击疫情应对机动能力。
二、明确职责任务,工作机制到位
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早准备、早部署、早行动,完善各项制度机制,确保行动迅速灵敏。从1月28日起,先后制定《红安县人民检察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出疫情防控工作安排;与县政法各部门联合发布《红安县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疫情疫情防控刑事案件快速反应工作机制》,加大妨害疫情犯罪打击力度,加强案件办理制度化、规范化;出台本院《疫情期间工作、生活导则》和《二桥、社区卡口值守人员安排及运行机制》,全院的防控工作、办案工作、机关管理和个人防护全部有章可循。
三、防控部署有力,硬核措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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