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监事会第一办事处开展监事会工作的主要做法和体会
监事会第一办事处先后负责对大连港集团、冰山集团、瓦轴集团、热点集团、航运集团、友谊集团、棒棰岛集团、辽无二、大连市建设投资公司和国资公司的国有资产监督工作。四年来,企业的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效益不断提高,营运能力不断增强,国有资产不断保值增值,企业呈现出不断发展壮大的趋势。
一、主要工作做法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国资委中心工作、以财务监督为核心、牢固树立监督与服务并重的思想、牢记使命、始终坚持用“五个一”开展工作。
●遵守一个依据,即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工作依据。工作中,我们坚持以《公司法》、《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和《大连市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做到依法行为。监事会与企业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监事会不参与、不干预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活动。我们采取列席董事会议,定期听取企业负责人有关财务、资产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的汇报,审查财务账证表以及深入基层调查了解等方式,对企业贯彻执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情况及企业的经营效益、利润分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资产运营等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监督工作到位,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紧跟一个中心,即紧跟委中心工作。委中心工作是监事会开展工作的行动指南,我们一切围绕委中心工作任务,有计划、分步骤地贯彻实施。年初,我们深入学习领会委中心工作的意图,结合所监督企业的实际情况,理清思路,制定出年度工作计划,确保了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围绕一个核心,即围绕财务监督为核心。《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指出:监事会以财务监督为核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对企业的财务活动及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为了使工作得以顺利实施,我们定期组织召开所监管企业财务总监(部长)、兼职监事的培训会议,通过学习法规文件、明确工作任务、交流思想体会等方式,达到了相互理解、相互支持配合、相互促进的作用。四年来,所监管的企业都能密切配合监事会的工作,一方面按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供了会计资料和信息,另一方面积极有效地加强和完善了内部监督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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