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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审判维权机制

涉军纠纷案件一旦立案,立即在卷宗上加盖“涉军”印章,从立案、审结到执行,全程进入“绿色通道”。这是永安法院处理涉军维权案件的一个基本工作模式。

永安法院始终把司法维军作为提升部队战斗力、巩固国防的一项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以院长任组长的“维军领导小组”,建立涉军案件“绿色通道”,对涉军案件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放宽军人军属涉讼案件诉讼费司法救助条件,解决军人、军属后顾之忧。该院率先于201*年8月31日在全国法院成立了首家“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审判庭”,实现了维军审判人员组成、办案规则、工作制度等的长效机制建立。永安法院院长杨泽民说,成立维军审判庭就是更好地主动作为、依法保护好革命军人应有的各种合法权益。

3月下旬,经永安市人民法院依法裁定,解放军驻永某部干部白志福借给其老乡王先生的3.6万元钱终于如数收回。他深有感触地说,要是没有“维军法庭”出面,这笔钱可能就要打水漂了。感同身受的95872部队副大队长饶小忠曾在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时,发自内心地感叹:“当我们受到侵害时总感觉有法院为我们说话,为我们撑腰。”

“维军法庭”成立以来,共处理涉军案件28起,涉案标的款达150万元,平均审限仅36天,为涉军案件当事人减免诉讼费2.1万元,涉案的军人军属满意率达100%。以感情认同拓展法律服务机制

为实现司法维军对象从军人向军属及家庭拓展,司法维军内容从司法服务向解决各类问题和困难拓展,司法维军效果从法律效果向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拓展,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该院在驻军普遍建立司法联络员制度,开通法律咨询服务热线电话,在部队和军属生活区设置“司法信箱”18个,指定专人收集、回复军人军属来信来电近百件次,进军营开展法制宣传、法律知识讲座30多次,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201*多张。

201*年7月,永安市武装部干部戴某的胞弟在江苏泰州一企业工作,下班途中不幸遭遇车祸身亡。企业以戴某弟弟不在工作岗位上出事,不属工伤为由拒绝赔偿。极度悲伤不知如何索赔的戴某向维军法庭求助。维军法庭立即派法官与戴某一同到泰州,指导戴某依据事故责任认定和赔偿标准与事故责任人协商赔偿事宜。

同时,向用人企业耐心说明《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规定,使企业认识到戴某弟弟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同意按规定标准进行赔偿。当死者家属最终从事故车主和用人单位拿到36万余元赔偿款后,他们动容地说:“永安法院是真情维军,如果不是永安法院的帮忙,悲伤还不知要延续到什么时候。”

永安法院还注重加强与市武装部、双拥办、驻永部队等涉军单位的联系与合作,与驻永96167、消防大队等部队签订《双拥共建协议》,形成了领导互访、军地互动、维权共抓、宣传共促、资源共享、机制联创等一系列长效机制,组织法官到军营过军事日、指导模拟法庭8次,部队则组织官兵到法庭旁听庭审11次,为法官开展国防知识讲座5场,共同举办联欢晚会和体育活动9次,达到共建、共学、共同提高的目的。目前,驻永部队官兵已经有6人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

法〔201*〕254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涉军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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