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学春季开学教育教学与疫情防控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学校春季开学工作平稳有序,根据上级有关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和《2020年xx市春季开学教育教学与疫情防控实施细则》,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请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开学提示与排查
1.2月15日,学校统一编制开学安全提醒信息,多途径发送给学生及学生家长。信息主要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要求学生不提前返校、离家前做好健康检测、返校路途注意安全防护,引导学生和家长如实报告有关信息,并告知3月2日后,随时准备开学报到。
2.综合排查摸底最新情况,分期、分批安排师生员工有序返校,不允许带病或未解除医学观察人员上班、上学。
⑴经前期排查无异常的学生,统一由年级组织各班级进行体温检测确认、查验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供的健康监测说明。
⑵经前期排查的患病但已痊愈、隔离期满或经医院检查确认无病毒感染的,由课程与教学处安排专门人员引导,持就诊医院开具的复课证明到医务室查验确认后办理复课手续。
⑶凡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居家隔离期内的师生员工和暂未返长的湖北籍师生员工一律暂缓入学或到岗。
⑷凡居住在市外或者因其他原因滞留在xx市以外的教职员工、学生,暂时以3月2日为开学参照时间,提前作好出行安排,具体开学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二、健康与心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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