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两个责任”存在问题及建议
摘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进一步强调,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国有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但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在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成效,需要我们在工作实践中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
关键词:基层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问题及建议
一、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个别基层党组织对中央及上级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和有关文件精神,没有静下心来学习领会,对履行“两个责任”的丰富内涵和辩证关系理解的不够透彻,对“两个责任”的具体任务和要求没有清醒和正确的认识,错误的认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上边的事,在基层没有“抓手”,没有具体工作可做,在落实“两个责任”方面,客观存在上边紧,下边松,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
2、履职意识不强的问题。由于个别基层党组织对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直接导致个别领导干部在落实“两个责任”方面,存在不想担责、不愿担责、害怕担责的问题。具体表现就是在抓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时,“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在他们看来,经营工作是硬指标、硬任务,抓的着、看得见,不抓紧抓实不行,因此他们把工作的主要精力放在了抓生产经营上;而党风廉政建设是虚指标、软任务,看不见、摸不着,可以缓一缓,放一放,因此他们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做为次要工作,停留在一般号召和部署上,满足于转发或套改下发文件,或在开会时强调、或签订责任书等,满足于下属的党员干部没有出大事等,直接导致了党风廉政建设在基层工作中的虚位、缺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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