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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有效开展警示教育工作探讨

摘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认真落实省分公司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工作部署,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为重点,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加强教育、严格监督、严肃执纪、强化问责,不断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关键词:警示作风宣传教育

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取得显著成效,如何更好地教育保护党员干部,最大限度发挥警示教育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值得思考和探索的问题。

一、在开展警示教育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缺乏主动性。个别基层党组责任边界不清晰,一提到警示教育,就推给纪检组去贯彻落实,很少主动谋划部署,总是片面地认为只要在大会小会上穿插强调一下纪律,讲一些反面事例,给党员干部以警示和告诫就可以了,不必大张旗鼓、正儿八经地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有的纪检组忽视重要性。少数纪检组认为警示教育是针对思想层面开展的工作,对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作用不大,而且各项任务比较务虚,虽然投入不少精力、物力和财力,但工作成果难以体现。所以,只把警示教育当成“软任务”,只管耕耘,不问收获,大多是轰轰烈烈走过场,匆匆忙忙就收兵。有的党员干部存在“与己无关”思想误区。大多数党员干部没有充分认识到警示教育的实际意义,总认为自己无职无权又不处于重点部门或重要岗位、不存在贪污腐败的条件,机械地把参加警示教育活动当成任务,这边耳朵进、那边耳朵出,很少触及自己思想实际,很难达到教育的预期效果。

二是联系实际不紧密。教育内容不突出。有的习惯搞“拿来主义”,对教育内容不选择、不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廉政风险点,仓促上阵,抓到什么学什么,使多数党员干部感到教育内容与个人情况太遥远,与实际脱节。教育对象不聚焦。有的地区、部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一味追求“大而全”,没有抓住重点岗位、重要部门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教育效果无形中有所减弱。教育形式单一。大部分地区和部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仍以举办讲座、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等笼统式教育居多,通报曝光、组织违纪人员现身说法等有针对性的分类教育、专题教育活动较少,缺乏个性化,感化力、渗透力较弱。

三是教育效果不显著。推广力度不够大。宣传教育的平台载体不够丰富,不容易吸引广大党员干部的关注。在具体工作中,由于吸引力不足,难以保证全市党员干部对“廉洁辽源”和“清风辽源”微信、微博的持续关注,一些取消订阅的行为难以监控。探索创新不突出。虽然工作中采取了不同的方式方法,但还是因循守旧、墨守成规、借鉴其他地区先进做法的多,主动探索、开拓创新的少,大部分地区、部门还是采取以通报反面典型案例为主,一些发生在党员干部身边有血有肉、令人信服的正面典型树得太少,无法形成强有力的牵引。压力传导存在递减现象。个别部门对上级纪委下发的预警文件、通知,发放的学习读本和警示教育专题片,不进行学习贯彻或只是简单传达相关要求,该提醒的没提醒,该约谈的不约谈,警示教育效果不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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