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公司机关党支部党代会代表选举办法
中共开滦荆各庄矿业公司机关第三党支部出席公司第二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办法(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制定机关第三党支部出席公司第二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办法。
二、党建工作部联合党支部出席公司第二次党代会的代表,由本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本届党支部主持。
三、经公司党委批准,本支部出席公司第二次党代会的代表共2名。大会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采取差额选举的方式进行。代表候选人3名,差额1名。
四、本支部出席公司第二次党代会的代表候选人,由支部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研究提出建议名单,报请公司党委同意后,作为正式候选人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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