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支部工作汇报
按照中央、省、市、县委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通过召开经理办公会议,将公司支部工作写入公司章程。公司一名副经理兼任支部书记,两名副经理分别兼任纪检委员和宣传委员,同时配备了一名专职组织委员。为了从软硬件上提升支部党建工作,经理办公会上明确要求支部党建工作经费支出不低于公司收入的1%,并在财务上单独列支,相关开支及时公示;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参加了市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并在县国有企业座谈会上交流发言,参加局属机关各类型党建工作会议及各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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