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司法警察工作情况汇报
xx县人民
近年来,我院法警大队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在院党组的高度重视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以推进办案工作区规范化建设为载体,以争创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为目标,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始终按照《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和高检院的有关要求,以服从和服务于检察工作为根本,把保障办案安全和保护办案人员的人身安全为工作重点,不断完善各项警备保障制度,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警察职能,为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警务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我院法警大队机构于2010年4月经县编委批准设立,现有司法警察4人(2名男法警和2名女法警),其中二级警督1人,三级警督1人,一级警司1人,二级警司1人。
一、建章立制,全面加强办案工作区管理
1、建立制度,规范运作。我院按照既确保依法、文明、安全、规范,又方便使用的原则,制定了《警务工作区使用管理规定》、《警务值班制度》、《业务科、室、局使用司法警察的规定》、《司法警察职责》等一系列配套管理制度,明确了工作区的使用条件、使用审批程序和管理规范要求,确保警务工作区管理有章可循。
2、合理分工,明确责任。明确警务工作区由法警大队负责管理,监控设备设施由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使用工作区必须经分管检察长或检察长批准。司法警察负责安全警戒和维护工作区的秩序、被讯问对象、询问对象的安全责任,办案时由承办检察官负责,司法警察实时监控;非办案时间由司法警察负责,并严格交接的时间和方法,确保证人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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